放射性药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管理员 阅读次数: 25851 发布时间: 2020-06-19
浙江医院就放射性药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放射性药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ZJYYYWB2020001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采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概况及数量:
标段 |
标段名称 |
剂量/单位 |
包装 |
01 |
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I) |
50mCi |
支 |
02 |
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II) |
100mCi |
支 |
03 |
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III) |
200mCi |
支 |
04 |
99mTcO4-(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I) |
5mCi |
支 |
05 |
99mTcO4-(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II) |
30mCi |
支 |
06 |
99mTc-MDP(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 |
20mCi |
支 |
07 |
99mTc-DTPA(锝【99mTc】喷替酸盐注射液) |
5mCi |
支 |
08 |
99mTc-MIBI(锝【99mTc】甲氧异腈注射液) |
25mCi |
支 |
09 |
氯化锶【89SrCl】注射液 |
4mCi |
支 |
10 |
99mTc-ECD(锝【99mTc】双半胱乙酯注射液) |
25mCi |
支 |
供应商可以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截止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时:须具备《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配套药品除外)和《药品 GSP 证书》;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须具备《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配套药品除外)和《药品 GMP 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供应商报名方式
1、请将报名登记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1282588010@qq.com。
2、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参与谈判。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30日止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7月1日下午13:30时整前将磋商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医院灵隐院区学术报告厅(8号楼负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监管部门:浙江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1-81595061
采购人名称:浙江医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71-81595006
地址:杭州市灵隐路12号
浙江医院
2020年6月19 日
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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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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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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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购买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购买人签字/时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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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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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