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专家评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不仅在第九部分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题专章部署了新时代法治领域改革,在其他各部分均有与法治相关的改革内容。其特点在于立足时代发展,系统全面对法治体系建设各环节的改革进行规划,聚焦立法和行政领域的改革,注重执法和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强调法治社会建设和涉外法治建设。上述法治改革部署,不仅为新时代法治领域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而且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为法治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不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而且对强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确保现代化进程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江必新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国家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专家评析: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之意义在于增强宪法权威,促进法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社会进步,保障公民权利。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报告制度的实施也面临诸多难点,需要在实践中去探索解决。比如,宪法实施关涉甚广,如何克服宪法实施信息收集和整理难题;如何建立宪法实施报告制度的标准,以确保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以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宪法职责;如何确保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以提高报告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宪法、宪法性法律认知并不完全统一,宪法实施报告如何与现有法律规范体系衔接、协调,如何反映宪法实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