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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保护性医疗制度

作者: 团委  阅读次数: 11095 发布时间: 2015-03-30

1、保护性医疗制度是医护人员在为病人诊治过程中遇到与隐私有关或影响病人精神心理的情况时所遵循的制度。

2、全科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的规定,并告知病人他们的相关信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被作为机密会得到保护,并告知病人法律、法规要求公开或/和要求保密的信息情况,如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的信息,在未征得病人同意时,医院不得向他人公开病人的信息。

3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包括癌症),在不对患者造成精神心理伤害的前提下,由主管医生选择适当的时机如实告诉患者,特殊情况下应对患者进行精神心理评估后告知。

4、当医护人员在诊疗中发现病人患有性病、传染性疾病等隐私性疾病时,应只向患者本人说明疾病性质及程度,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病情。

5、对有特殊生理结构的病人或生理缺陷、残疾的病人,应注意保护病人隐私,不得在公开场合谈论或宣扬。

6、在为病人做检查、治疗时,应关门工作,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制度。病史的询问、血、尿、便及其他标本的采集均应在隐蔽的场所进行。

7、男医生在为女病人检查胸、腹、外阴等隐蔽部位时,应有女护士或第三者在场。

8、住院病人一览表放于隐蔽处,严防非医务人员查看,严禁向来经病人授权的人透露住院信息。

9、医生应为病人保守秘密,未经病人同意,不要向他人泄露病因病情。当病人不愿与他人共同进行就诊、检查、操作、治疗及转运时.应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医护人员不要将应保密的内容张贴在病房门上或护士站,不要在公众场合讨论与病人有关的问题。

10、在做治疗、检查或操作时,不得谈论与病人无关的事或说笑,以免造成病人的心理压力。

11、各种医疗文书是保密的,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医院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和严格执行我国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保存好病历资料,严防损坏、丢失或他人偷看。

12、医生在书写和查阅电子病历中需要离开时,应及时退出病历界面避免其他人看到,打印出的住院病历统一保管在带锁的病历车内,医护人员使用后立即放回车内,以防泄漏病人信息和丢失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