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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文明岗行风建设监督制度

作者: zmtnbzx  阅读次数: 11352 发布时间: 2018-01-03

医疗机构是群众看病就诊的主要场所,医务人员的所作所为代表着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     加强廉洁行医教育,结合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九不准“,在全科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明是非、知荣辱,全心全为人民健康服务。


2.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九不准”的要求,强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防止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3.     坚决遏制收受“红包”不正之风。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严格执行禁止收受“红包”规定,提倡医务人员当场拒收,对于特殊情形一时难以拒绝的,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交组织,不自行随意处理。不能退还的,可计入患者的预交金账户并出具收据,抵医疗费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一旦査实,医院接规定严肃处理。


4.     服务态度:推行AIDET沟通模式,维护中心形象。要看着对方的眼睛,让人感受到你的关注,真诚地对待患者,建立信任感,改善就医体验。要真诚的倾听,帮助患者解决问题,如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带到其他人那里帮忙解决。切实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


5.     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染道,认真处理患者投诉。因服务态度问题受到患者书面批评或向院部反映,罚款100元。患者向卫健委投诉,罚款200元。向社会其他监督机构投诉,罚款300元。引起媒体曝光,罚款1000元。因服务不到位,致使患者转诊、转院、外出治疗的,当事人罚款100元。


6.     实行考勤负责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科主任/护士长兼任考勤员,负责科室考勤工作,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并负责保存请、销假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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