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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比选公告

作者: 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 10750 发布时间: 2013-11-08

第一章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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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院分院迁建工程——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3】65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653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722平方米),总投资约为 7056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厚诚桥村,计划于2016年底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医院,资金来源为划拨+自筹。

邀请您单位参加比选。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比选资格条件等说明如下:

浙江医院分院迁建工程—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择

1、标段内容:建设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工程类材料设备、专业配套工程等招标代理,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专题等事宜,具体详见申请文件。    

2、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为具有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不接受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法人比选,也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招标师职业水平电子登记证书和中级及以上级技术职称。为比选申请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需附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比选截止月份前、连续不少于36个月(必须包含2010年10月份)的缴费证明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组人员至少有2人以上具有招标师职业水平电子登记证书。

拟派的的上述人必须是比选申请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比选截止月份前、连续不少于3年(必须包含2010年10月份)的缴费证明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的信用等级须为“A”级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

5)比选申请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1月30日起至报价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3、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11月14日上午10时整  (北京时间)

4、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灵隐路12号浙江医院8号楼311会议室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 14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与同仁路交叉口浙江省老年医疗中心项目基建办集中领取申请文件。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灵隐路12号浙江医院

联 系 人: 张国鹏

联系电话:13357102131

 

浙江医院

2013 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