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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医院职工运动会服务采购的意向公告

作者: 王俐  阅读次数: 4184 发布时间: 2021-10-19

关于浙江医院职工运动会服务采购的意向公告


一、项目名称

浙江医院2021年职工运动会服务

二、项目概述

为丰富我院干部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释放工作压力,调节身心,组织全院职工开展2021年浙江医院职工运动会,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选定第三方公司按我院需求具体承办。

三、基本配置与功能要求

1.负责整个活动的策划:包括项目设置、评分标准、规则解释、赛程设置、运动会秩序册、活动流程等,项目设置须具有个性化且安全可靠;

2.负责整场活动的现场组织工作:包括确定时间、地点,对活动场地氛围的营造(背景板、横幅、标语、海报、彩旗等),活动中影像拍摄;

3.负责提供工作人员:包括活动总指挥、主持人员、裁判人员、检录人员、区域引导人员、安保人员等;

4.负责整个活动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场地规划、场地布置、运动会所需道具、场地物品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后勤服务等;

5.提供活动经费预算项目安排(应详细列表)。

四、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

1.第三方应具备承办大型运动会的资质;

2.活动需求:

1)运动会时间:20211114日(周日),8:00-16:30

2)运动会项目(初定),可以自行拟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田径类:100米、跳远、立定跳远、铅球(5kg)、4×100米接力。

趣味类:1’跳绳、定点投篮

集体项目:广播操比赛、50米抬担架及其他趣味项目4-5项(要求符合今年建党百年主题的团体趣味项目,自行设计)

(3)活动场地:浙江医院三墩院区对面的小学操场

3.详尽运行方案于2021114日前完成并经院方确认;

4.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及时沟通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列作有效响应供应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料审查说明

供应商应对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院有权对所递交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我院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取消其参与本次服务资格。

七、资料提交

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将相关资料、活动总体策划方案和服务承诺等文件于20211022日上午9:00前送我院并采用PPT或视频形式进行介绍。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路12号浙江医院8号楼307会议室,联系人:许老师,电话:815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