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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院捐赠(调拨)物资接受及使用情况公示

作者: 管理员  阅读次数: 1689 发布时间: 2021-01-13

浙江医院捐赠(调拨)物资接受及使用情况公示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浙江医院全体医务人员恪尽职守、勇担使命,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治第一线,不忘初心,毫不懈怠。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面对我院物资紧缺的状况,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用实际行动彰显了社会情怀和责任担当,展现了携手同行、众志成城的大爱精神。

为让所有爱心捐赠都能用在疫情防控一线,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医院制定了《浙江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捐赠(调拨)的防护物资发放方案(暂行)》,并严格按照执行。并于2020年3月、2021年1月分别将1月24日至3月20日,3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捐赠(调拨)物资接受及使用情况在医院OA网进行了公示。现将2020年度医院接受捐赠(调拨)物资在官网公示(具体使用明细由各库房相关责任部门做好记录并做好台账),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月2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0571-81595061)。

注:通过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定向捐赠的资金、物资已由上述单位公示,我们不再进行重复公示,在此也向这些爱心单位、人士表示最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