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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院举行2018年度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作者: 宣传统战部  阅读次数: 5384 发布时间: 2018-04-23

4月18日,浙江医院举行2018年度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全体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院中层干部及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仪式。仪式由纪委书记何晓波主持。

△仪式现场

党委书记郑公寿在签订仪式上讲话。他指出,医院一直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签订责任书是落实委党组、委机关党委“层层传递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必然需要,要通过这样的形式,把主体责任意识传递到医院每位领导干部以及职工个人。郑公寿强调,医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管好业务又要管好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意识深入脑海、刻在心上,层层履职,层层尽责。对不重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不履行主体责任的领导干部,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郑公寿书记与严静院长分别与副院长宋柏杉、普外科主任王国良签订责任书

郑公寿要求每位干部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要以建设医院的事业就是建设党的事业的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自己岗位角色的监管作用,全院上下形成合力,为推动医院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副院长曹永葆与医务部主任陈新宇签订责任书

本次签订仪式,由郑公寿、严静与每位分管院领导,以及临床、医技、门诊科室和护理单元主要负责人代表签订责任书,充分体现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领导与分管的行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代表签订责任书,履行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全院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代表与所在科室的职工代表签订《浙江医院职工廉洁从业责任书》,履行科室(含护理单元)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职工个人履行廉洁从业的责任承诺,对自己的从业行为负责。

 

△临床、门诊、医技、护理、行政科室主要负责人与科室职工代表签订责任书

签订院级《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是浙江医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尤其是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抓共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氛围。